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和安全意识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关键,是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,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。冶清玲副检察长对民法典进行了通俗易懂、形象生动地解读,民法典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检察官结合未成年人高额打赏网络主播等社会热议话题,向学生们介绍《民法典》对未成年人在不同年龄段的行为能力范围给予了更清晰的界定,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运用《民法典》来保护自身权益。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知识讲座也是民法典进校园,掀起全民学习热潮,号召同学们学好法律知识,保护自己合法权益。
检察官助理刘欣结合小学生的特点,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,以案释法,以法论事,对民法典做了生动的知识讲解报告,用同学们喜闻见乐的哪吒等形象视频及直观、形象的课件,讲解说理,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听讲兴趣和理解效果,课堂充满喜悦欢乐的气氛。
整个讲座充满热情,知识互动增进了交流,勉励同学们努力学习,将来做建设祖国的有用之才。本次《民法典》进校园宣讲活动,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制意识,同时也增强了同学们的爱国之心和社会责任感。
在教师民法典知识讲座上,冶清玲副检察长开展了以“弘扬法制精神,保障公民权益”、“学法律、讲权利、讲责任、讲义务”为主题的知识教育讲座,从树立法制观念、校园安全、人身安全、家庭安全、校内校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讲解,提高了全体师生法律意识,让师生掌握基本的民法典知识,进一步深化法制安全教育,加强了师生安全防范意识,为普及民法典知识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